农村低保的申请和领取流程如下:
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领取
通过审批后,当地民政部门会发放一本指定银行的存折,财政会定期把钱打到银行,由银行把钱再打到每个低保户的存折里,这叫做社会化发放。因此是无需自己去领取,只要在需要的时候去银行取款即可。
取款
低保金一般会定期打入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持卡人可以在附近的银行ATM机或者银行柜台凭卡密取钱。如果到柜台需要带低保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流程逐步申请,以确保顺利领取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