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未满16周岁的用工被定义为童工。童工是指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尽管国际上对童工的年龄界限有所不同,例如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5周岁,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童工年龄为不满16周岁。此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被称为未成年工,虽然他们可以合法就业,但某些工作类型可能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无论国际还是国内法律,都将16周岁作为区分童工与成年工的重要界限。因此,任何未满16周岁的少年或儿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都被视为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