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平方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按原居住面积安置
拆除住宅房屋时,被拆迁人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包括产权证标明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标明的承租面积。
按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如果实际面积与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应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计算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
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按比例换算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可以进行协商。
综合补偿
对于从城区等位置较好地区迁往位置较差地区或远郊区的居民,可按安置人口数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增加安置面积的,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自然间。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对于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且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建议
具体的安置面积计算方法应以当地具体的安置政策和相关法规为准。
被拆迁人在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如果对房屋面积有异议,应及时寻求专业机构的测量和鉴定,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