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滚利”是指 复利,即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具体来说,每个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的本金,再生利息。这种方式下,利息会不断累积,形成“滚雪球”效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行为,受到双重利率标准的限制。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不能计入后期本金计息。按此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得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总结来说,利滚利是一种计算利息的方式,其中每个计息期的利息都会加入本金,并在下一个计息期产生新的利息。这种方式在借贷中较为常见,但也可能涉及高额利息,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