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和 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
经济发达地区的外资、合资等非国有经济单位。
民营、民办、个体、乡镇、区街非国有经济单位。
机关、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出国出境等。
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等。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这些单位都可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具体选择哪个单位签订协议,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