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种类的规定主要来源于 《劳动合同法》,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
无条件辞职:
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例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自愿离职:
包括辞退员工和集体性裁员,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些规定为员工离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确保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