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个人买卖房产
身份证(买卖双方都要带原件);
房产证(房子的“身份证”,过户必备);
户口簿(卖方如果房子满了五年且是唯一住宅,记得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婚姻证明(卖方满五唯一的话,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购房发票和契税单(证明买房花了多少钱的“证据”,办证联别忘了);
网签合同(在网上签好的购房合同,打印出来带上)。
公司买卖房产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的“身份证”,过户必备);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但得确保清晰可辨);
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是公司派人去办,这个人的身份证也得带上);
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某人去办过户,得有这个书面的东西);
法人证明书(证明这个人是公司的法人,有权代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内部同意卖房的决策文件,得正式);
发票、契税单(还是证明买房花了多少钱的“证据”,办证联别遗漏);
公章(公司办事,公章不能少,所有复印件都得盖上公章才有效)。
特殊情况
夫妻中一方缺席的情况:需要准备委托书,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提交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单身证明文件。
其他所需材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权利证书和有关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房地产评估报告(用于评估房产价值);
房屋买卖合同(详细列明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过户申请表和保证书(需买卖双方如实填写);
购房者的身份证件(确认其身份的关键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银行存折或相关财务证明(如适用);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如适用);
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委托他人代办,务必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明。
在办理过户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