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权利:
生命权:
未成年人享有生命不受侵害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
健康权:
未成年人享有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权利,包括接受医疗和保健服务的权利。
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肖像权:
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名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荣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
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
财产权:
未成年人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独立财产权。
隐私权:
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包括对自己身体和隐私的保护。
参与权:
未成年人享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权利。
表达权:
未成年人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
获得赔偿权:
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国家赔偿。
宗教信仰自由权:
未成年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未成年人享有保持和发展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未成年人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劳动保护权: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劳动进行特殊保护,通常不允许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
免受虐待权:
未成年人有权免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虐待和忽视。
自我决定权:
未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与自己身体和隐私相关的事项,如性教育和健康保健。
这些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未成年人也有相应的义务,如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接受教育和参与社会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