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法人员资格
执法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执法证件。
执法人数
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配合
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