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必须在 6个月到2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否则可能会面临土地被收回等后果。具体而言,开发商在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后,需要进一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必要文件,这些文件的获取和审批过程可能需要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因此,一般来说,开发商在拿地后6个月以上才能开始开发建设。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后的两年内开始开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土地闲置满一年但未超过两年,开发商需要支付土地闲置费。
综上所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批,以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开发建设,避免因土地被收回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