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房产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冻结期限届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查封期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该房产即可以自由进行交易,房管局也可以正常办理交易过户。
提供担保财产并解除查封:
如果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协助执行:
如果法院协助执行书下达到房产管理部门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权属登记变更),则过户有效,不得继续查封。
综上所述,房产在冻结期间一般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必须等到冻结期限届满并且法院解除查封后,才能进行过户。如果需要提前办理过户,可以提供担保财产并申请解除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