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现代租赁,是一种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求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交易行为。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件,并将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则拥有使用权。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包括: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出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则获得使用权。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融资租赁不仅涉及资金的融通,还涉及实物的租赁,具有信用和贸易的双重性质。
租金分期支付:
承租人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的归属:
租期届满后,根据合同约定,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可能转移给承租人,也可能继续归出租人所有,或者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其归属。
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能够帮助承租人获得所需的资产,同时降低出租人的风险。它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设备和资产的租赁,如飞机、船舶、机械设备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